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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和要求

2014-04-21 15:40:11 点击数:

评测专业

目前中心开办的测评专业:

光疗美容师    (中级、高级)
医疗美容咨询师 中级、高级)
持久美妆造型师  (中级、高级)
国际注册微创美容师    (高级)
国际注册激光美容师    (高级)
国际注册医疗美容咨询师 (高级) 
国际注册持久美妆造型师 (高级)

 

证书申报对象

医学整形美容机构在职人员、医院管理人员;激光美容医生;美容机构咨询师、护士、美容院管理人员、美容养生会所管理人员、美容导师、美容师;造型机构美容导师、形象设计师 及其他欲加入医疗美容微整形行业各界精英人士。

 

 证书申报条件与要求:

 

A、中级技能等级证书:  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  3年以上工作经验;
  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;
  大学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历),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;
  研究生学位(或同等学历),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;
  具有医学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证书(中级以上)资格1年工作经验以上; 


B、高级技能等级证书:  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 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;
  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; 
  大学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历),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;
  研究生学位(或同等学历),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;
  具有医学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证书(中级以上)资格2年工作经验以上;
  企业高级管理者或法人。

 

备注:

  • 中级认证:在学习结束15个工作日内提交3000字激光美容/医疗美容管理相关论文;
  • 高级认证:通过中级认证资格的,或在企业内部从事管理类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,并在学习结束20个工作日内提交5000字激光美容/医疗美容管理相关论文;

  • “相关工作”指直接参从事医学整形美容机构在职人员、医院管理人员;激光医生;美容机构咨询师、护士、美容院管理人员、美容养生会所管理人员、美容导师、美容师;造型机构美容导师、形象设计师等有关工作类别。

 

资格认证申报者须提供:

1.学员信息登记表一份(签名);

2.大一寸(俗称2寸)彩色蓝底照片4张,及电子版照片一份;

3.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(留复印件,校验原件);

4.身份证复印件1份(留复印件,校验原件);

5.其他专业研究成果与资质荣誉、职业证书复印件(自愿提供)。

 

名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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